警電13佔領者返署 表明拘捕
包括周永康3議員 涉非法集結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曾偉雄上月稱,會於3個月內完成所有有關佔領行動的調查,將佔中主導者「緝捕歸案」。昨日有至少13人收到警方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來電,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及李卓人等,指其召集及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要求本月中下旬到警署助查,部分人更指警方表明屆時會拘捕。
初步鎖定30至40名組織者
警方回應指出,會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蒐集證據,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據了解,警方初步鎖定30至40名佔領行動的組織者,並會在日內陸續致電他們,邀約他們到警署助查及拘捕,警方昨未能聯絡部分人,對於不合作者,警方或會突擊上門拘捕。警方下一步將會聯絡其他角色次要的參與者協助調查。
三子名列在內 暫未收電話
據了解,佔中三子均在警方的拘捕名單之上。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指出,三子昨暫未收到警方電話。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亦在拘捕名單上。昨日深夜,岑敖暉在facebook稱接到O記警員電話,「稱我和非法集結的案件有關,並要約我到警局把我拘捕」。另外,學聯常委梁麗幗、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稱,昨暫未收到電話。
收到警方電話的12人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學聯常委鍾耀華、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梁家傑、李卓人,民主黨李永達、人民力量譚得志、社民連成員曾浚瑛、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及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另外工黨郭紹傑上月已被加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
張達明:最高判監5年 「組織者」難舉證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召集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根據《公安條例》,最高刑罰皆是5年監禁。以往案例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般程度最輕,多罰錢了事,而召集及組織者,法庭量刑會較重,不排除會監禁。但張指出,從傳媒報道看來,是次佔領行動「似乎好多人即興」,加上歷時長,難以證明組織者角色。
周永康:有心理準備付出代價
公民黨梁家傑形容連串的檢控是「雨傘運動」下一波的延續,希望其他市民不要做旁觀者,應以自己的方式繼續關注並爭取真普選。周永康指出,抗爭者須有付出代價的心理準備及過程,才能頂住打壓,「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