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昨在立法會上,指現行條例不容許電台節目以「嘉獎手法」描繪罪行,如霸佔道路是非法行為,但商台卻有部分節目有意無意「鼓勵佔中」,認為做法或涉違規。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說,目前收到60宗有關商台節目談論佔中的投訴,當局正在處理。 通訊局接60相關投訴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續牌申請。譚耀宗說,商台或涉違規,追問何沛謙會否影響商台的續牌考慮。譚又認為,商台部分個人意見節目頗偏頗及有引導性,指部分持相反意見的市民若不是無法打得通電話,便是被人「cut 線」,譚問何「是否有改善空間」。吳亮星議員亦批評商台及港台的節目,日日花很多時間談論佔中,造成社會撕裂。 何沛謙回應,通訊局近日收到60個有關商台節目談論佔中的投訴,會公允處理。他強調「個人意見節目」的編輯自主與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但須在事前說明節目只代表個人意見,並容許不同人發表意見。 何沛謙亦說,就免費電視續牌申請,上周已向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尚未正式收到亞洲電視股權變動的申請,有需要會向行會提交新建議。 商台:只屬主持個人評論 商業電台回覆,不會鼓勵大眾參與違法活動,節目主持人在個人意見節目內所發表的個人評論,亦會緊守電台廣播業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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