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社會矛盾多樣而複雜,由此引發不少「群體事件」。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2013年社會藍皮書》,近年每年因各種社會矛盾引起的群體事件,多達數萬宗至十餘萬宗,而1993年只有約1萬宗。報告分析,群體事件以徵地拆遷衝突、環境污染衝突和勞動爭議(如工資糾紛)為主,前者引起的佔約一半,後兩者共佔約30%。
社科院法學院研究所發布的《2014年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梳理了近年的群體事件,指出近14年間,百人以上群體性事件有871起,又以廣東省居多,佔30.7%,如著名的烏坎維權事件。分析指出,導致百人以上群體事件的原因眾多,前3位分別為:勞資糾紛約佔三成、執法不當約佔兩成、拆遷徵地約佔一成。
大型多涉環境污染
另外,按群體事件矛盾雙方身分劃分,有公民與公民間、公民與社會組織(如企業、學校、村鎮等基層自治組織)間、社會組織間、公民與政府或官員間的矛盾等。因平等主體間的糾紛引發的佔逾五成,因公民、社會組織與政府或官員間的矛盾引發的佔四成。環境污染是導致萬人以上群體事件的主因,佔所有萬人以上事件約一半,勞資糾紛佔36.5%。
■相關概念
訴求(demand)
維權(rights defence)
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
社會衝突(social conflict)
公民權利(civic rights)
環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多層思考
1. 參考資料,辨識泥城鎮反興建電池廠事件中,涉及哪些群體間的衝突,並加以說明衝突何在。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居民和政府立場如何相悖?你認為雙方可如何走出「工程上馬-抗議-擱置工程」的困局?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1. 〈社科院:14年間百人以上群體事件871起 廣東居首〉,《新京報》,2014.02.24
2. 〈反思江門「核風波」:政府招商如何拿倣糮O「標尺」?〉,《南方日報》(江門版),2013.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