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攬訟 律政司申改判囚

[2014.11.08] 發表

【明報專訊】律師與顧問公司顧問於2001至07年間,在26宗民事索償案中包攬訴訟,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瓜分申索人賠償逾144萬元。兩人今年4月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同判緩刑,律政司一方認為判刑過輕,昨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要求改判即時監禁。

兩名答辯人為顧問葉漢明(62歲)及律師楊潤康(44歲)。律政司一方稱,本案案情嚴重,犯案時間長逾6年,總涉案金額達700萬元,事主由18至75歲,可說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一類。

指同類最嚴重屬詐騙

律政司一方稱,根據案中訂立的協議,眾事主根本毋須支付律師費,只須在成功申索後將賠償金額20%交出作服務費,惟楊照樣收取索償個案中被告一方賠償的訟費,變相雙重得益,屬詐騙行為,原審法官胡雅文判刑時卻忽略了此點。

律政司一方又指出,楊雖在律師會於2005年發出通告、提醒律師不要瓜分賠償後,便沒再接新個案,但其實仍有繼續瓜分原有案件賠償,原審法官卻視之為有利求情因素。而楊身為律師,理應捍衛法治,卻利用法律制度令自己得益,罪加一等,應判囚5年,同謀葉則應判囚4年。

葉的大律師表示,葉非專業律師,不清楚瓜分賠償詳情,甚至以為是合法業務,才會大肆宣傳,轉介個案給楊。葉在案中被判囚1年、緩刑1年半;楊則被判囚1年3個月、緩刑2年。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CAAR3/14】

更多港聞
控方:郭氏賄許欲了解曾蔭權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取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的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日續審,繼續由控方作結案陳辭。控方直指郭炳江... 詳情
【明報專訊】身為涉被襲擊對象,財政司長曾俊華昨以證人身分上庭,惟在作供前宣誓時,財爺才發現將身分證遺留在辦公室。他其後解釋,為了方便秘書工作... 詳情
【明報專訊】根據《入境條例》,任何年滿15歲的本港居民須隨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未能向警察或入境處人員出示相關文件,即屬違... 詳情
【明報專訊】被告陳德章昨指案發時掟雞蛋,乃受日本作家村上春樹09年獲頒耶路撒冷文學獎時發表的同名演說《雞蛋與高牆》啟發。其時以色列轟炸加沙地... 詳情
62歲不獲續約  匯豐金庫保安企跳
【明報專訊】九龍灣匯豐金庫天台昨發生保安員危站高處事件。即將約滿的62歲男保安員因不獲公司續約,擔心失去生計,昨危站於匯豐金庫天台水塔頂,企...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4 mingpaot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