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無帶身分證 財爺尷尬官通融
[2014.11.08] 發表
【明報專訊】身為涉被襲擊對象,財政司長曾俊華昨以證人身分上庭,惟在作供前宣誓時,財爺才發現將身分證遺留在辦公室。他其後解釋,為了方便秘書工作,很多時候需要將身分證放在辦公室。
稱留辦公室方便秘書
曾俊華昨晨約9時便到達法院等候出庭,至10時許,裁判官正式審理案件。曾俊華出庭宣誓作供時,裁判官要求他出示身分證,財爺此時一邊摸西裝外套上的衫袋,一邊尷尬地表示沒帶身分證,將它遺留在辦公室。裁判官決定容後處理財爺的證件事宜,酌情批准他先作供。財爺的隨行人員約於早上11時向裁判官的書記補交身分證,其時財爺已差不多作供完畢。
辯方大律師盤問曾俊華時,再次提及身分證的事,曾俊華解釋並非習慣不隨身攜帶身分證,只是秘書需要其身分證辦理到外地工作時所需的簽證等文件,所以才會將身分證放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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