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套房產多個負擔
「當然啦,都有了那麼多套房子,申請貸款也會難些!」
老客戶Ken致電給我,他正準備購買第四套物業,由於之前一直以為房子太多很難申請貸款,所以資金實力還算富裕的他除了自住物業,其他房子都是全額付清;好在以前的房子價格都不算高,除了自住物業其他都是condo,每套也都是20餘萬。只是現在屋價較高,Ken雖然只是買了間鎮屋(townhouse),但是60多萬的價格他確實需要考慮貸款。
我告訴Ken,他這個第四套物業的貸款完全沒有問題。由於Ken雖手持3間物業,但是只有自住物業有貸款,他現在只是屬於申請第二宗貸款,其他兩套condo現在屬於出租狀態,還有正的現金流,近乎100%可以增加到他可以拿來申請貸款的收入中。
那麼,如果已經手持多套物業,每一套物業都有貸款,還想購買一個新的房子,是否能申請到貸款?能!手上房子的貸款是否會計算在內?很多客戶對此很有疑問,答案卻是:不會!
如果你這幾套物業均已出租,並且有正當現金收入,那麼完全屬於「自己養自己」,在申請貸款評估的時候,不僅已經不是負擔,租金減去費用多出來的錢,還可能增加到申請新貸款的收入中。如果有尚未出租的物業,在申請的時候如果打算出租,即使提供不了租賃合同,銀行也可以派人去評估,給該物業的租金做一個估值。
近幾年加拿大的房市一直蓬勃發展,買房投資是各種投資中收益最高而且最安全的方式之一,加拿大的銀行的貸款政策一直穩中有鬆,現在,即使申請貸款給兩套自住房,只要收入能夠負擔得起,銀行也是允許批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