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當湘代罪羊」
許案控方結案陳辭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進入結案陳辭階段。控方指眾被告利用患精神病的郭炳湘為藉口,宣稱為求隱瞞而迂迴轉款給許,但轉款過程極盡轉折,又無文件證明,可見秘密款項實為賄款。至於郭炳江與許的顧問費口頭協議,更屬無中生有。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出,選擇自辯的被告許仕仁(66歲)、郭炳江(63歲)及陳鉅源(68歲),解釋2005年6月及2007年11月兩次轉款的來龍去脈,但他們說法令指控更為穩固和強烈,「被告的解釋明顯屬虛假,毫不可信,砌詞狡辯」。
指協議無證明 迂迴轉帳為賄款
Perry指兩次轉款方式甚為相似,皆透過不同人的戶口迂迴轉款到許手上。眾被告指2005年4至6月,郭炳江為履行與許的口頭協議,趕於許上任政務司長前清還顧問費尾數,卻要向郭炳湘和郭老太隱瞞,遂以迂迴方式轉款。Perry指口頭協議沒有任何文件證明,是被告為求「解畫」而想出來的說法。
指欲瞞湘 大可用私人戶口
他質疑郭炳江於2005年4月得悉許辭職,被對方追收顧問費,郭炳江當時卻只付500萬元,「他當時欠更多」。而2005年6月底,郭炳江經過不同人和公司的戶口,轉款予許。Perry稱如此轉款,「只有案中5個被告知曉發生何事」,用以隱瞞全世界,而非單是郭炳湘及郭母。Perry指郭炳江大可從私人戶口發支票予許,因為郭炳湘不能查閱兄弟的戶口紀錄。
Perry強調,各被告把郭炳湘當作「代罪羔羊」,如郭炳江指新地與許仕仁商討禮頓山租約事宜,全由郭炳湘處理。各被告稱郭炳湘行為古怪、有精神問題,把事情歸咎郭炳湘,對沒有出庭的郭炳湘不公平。
Perry又指3名選擇自辯的被告許仕仁、郭炳江及陳鉅源,提供不同原因解釋2007年轉款與郭氏兄弟無關。各次轉款均為大約1200萬元,純屬巧合。Perry反駁各被告說謊,強調各被告因秘密轉款一事曝光,遂以此解釋。他又解釋轉帳賄款須秘密進行,涉案款項沒有文件、發票、收證及紀錄,支持轉帳的原因,實屬賄款。
Perry指許仕仁欲維持一貫豪奢的私人生活,「享用美酒,有女相伴」。他上任政務司長後收入下降,需要更多金錢,於是收取款項。他同時向同事、公眾和稅局隱瞞該些收入,亦未有披露獲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提供免抵押貸款和延長還款期。控方預計下周三完成陳辭。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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