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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遵照用者自付原則,昨日宣布調整25項非民生水務設施與服務收費,明年1月1日生效。調整收費項目包括安設總水管、重新接駁消防供水系統、安裝水表、測試水表、簽發水喉匠牌照、釣魚牌照和檢驗用水樣本等。
發展局表示,當局遵照用者自付原則,根據服務成本釐訂收費,25項服務分別加價4.6%至20.8%,而此等項目均不影響民生。相關的《2014年水務設施(修訂)規例》將於10月29日提交立法會,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後,於明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