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骨灰龕位供不應求,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食環署轄下的和合石及鑽石山骨灰龕場,早在2012年落成逾4.5萬個新龕位,但署方分3階段、以抽籤形式配售,中籤者放棄的龕位又無候補機制處理,致有逾2.4萬個龕位丟空兩年。公署質疑,食環署分批配售安排是「製造每年有新龕位的假象」,建議檢討及以「先登記、先分配」方式取代。 食環署發言人稱,署方在不久前曾檢討兩龕場的配售安排,考慮不同安排的利弊後,決定沿用現有制度,並指若採取輪候即「先到先得」,在供應不足情G下,或會令市民未來一段長時間內難以購得新建骨灰龕位,到底以抽籤或輪候方式配售,仍待考慮再決定。 食署﹕檢討後決定沿用現制度 根據申訴專員公署資料,「和合石橋頭路靈灰安置所」及「鑽石山靈灰安置所」在2012年分別落成4.4萬個及1500個新龕位,合共逾4.5萬個;不過,食環署在2012年至15年底,將龕位分階段配售,配額分別約1萬、1.5萬及2萬個。 公署今年5月接獲投訴,投訴人稱早於2012年申請新龕位,但首兩階段抽籤都落空,食環署又不設「候補制度」,終要待至今年6月第三階段再抽籤。公署過去3年亦接獲14宗類似投訴。 分3階段配售 不設「候補制度」 公署調查發現,食環署分3階段配售龕位是為「確保未來數年持續有龕位供應」,以致逾2.4萬個新龕位由落成至今兩年一直丟空,公署批評上述安排是「製造假象」,加上以抽籤配售,可能令多次不中籤的市民無了期等待。同時,被中籤者放棄的新龕位達5600個,佔首兩階段配額兩成,惟署方卻無「候補制度」,被棄龕位要待第3階段才再被推出,造成浪費。 申訴專員倡「先登記、先獲配售」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公營龕位猶如公屋及公立醫療制度,屬基本服務,建議考慮「先登記、先獲配售」的輪候方式取代,即使保留抽籤亦須優化,包括讓抽不中的申請人有優先權、設立候補機制,而食環署每日處理110宗申請明顯過少,雖然現時增至每日125宗,仍有加快空間。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批評,食環署以「擠牙膏」式、非一次過配售新龕位,無視龕位急切需求的安排不恰當,又認同採用輪候及登記制度,使往生時間愈久的先人可優先獲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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