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保母申請移民 促撤工作2年限制
【明報專訊】自從聯邦政府針對移民法推出一系列變化,本國通過「居家護理項目」(live in caregiver programme)申請來加工作的保母擔心她們將成為政府下一波行動的針對對象。昨日,多倫多、溫哥華和渥太華三市的保母代表聯合發表聲明,要求政府取消對該項目申請者申請移民的限制,在抵埠的同時就要得到移民身分,以停止保母遭僱主濫用的現象。
「居家照顧行動中心」昨日在多倫多召開新聞發布會支持這個三市聯合行動,多名保母代表向媒體傾訴了被僱主壓榨,超時工作及欠薪等被濫用現象,並稱只有政府取消對保母申請移民的兩年工作時間的限制,讓她們一抵埠便得到移民身分,才能讓這些協助加拿大家庭取得成功的保母們有勇氣面對僱主的剝削說不。
該中心保母代表,來自菲律賓的Vivian De Jesus認為,保母工作是一項技術工作,與其他技術移民行業無異,是需要特殊的能力來協助照顧有需要的家庭,「我們的工作就是幫助別人能夠工作。」為此她指出,政府應該認識到保母工作的價值,給予和其他技術移民同樣的待遇。
Caregiver Connection的代表Coco表示,自己不久前被選中參加由移民部長亞歷山大主持的諮詢會議,在談論居家護理項目及保母所遇到的挑戰問題時,她認為政府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令她很疑惑。
本地ICCRC持牌移民顧問黃國為認為,本國居家保母受剝削的現象的確存在,但也不能說很普遍。對於上述組織的要求,他覺得不夠合理,並且對其他移民項目的申請者亦不公平。
他指出政府現在對僱主剝削居家保母的行為已經展開了打擊更加嚴格的打擊措施,爭取將無良僱主剔除在受服務人群之外。受剝削的保母亦可以通過移民部和勞工部投訴,查實後重新為他們更換新僱主的例子亦有發生過。
「現在人們申請加拿大移民都要等,比如商業移民需先拿工作簽證創業,學生需先讀完幾年書,如果在一開始就給保母移民身分,誰來保證他們會繼續為僱主工作?要知道這個職業很多人都是在拿最低工資。」他說。
截至去年底,透過「居家護理項目」申請來加工作的保母人數約為1.7萬人,其中大部分為英文水平較高的菲律賓裔。目前她們必須有兩年居家護理工作時間才可以申請移民,由於積案較多,等待批准的時間亦被拉長到3至4年。
有消息指大批菲律賓申請者利用這個項目作為「家庭團聚移民」的替代品,即由已經居住在本地的家庭成員申請國外的親戚來擔任保母工作。
有鑑於此,移民部今年放出口風將調整這個申請項目,甚至有可能取消居家保母申請移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