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捱一拳殞命 無業漢認誤殺囚20月
【明報專訊】育有3兒子的無業男子,年初在灣仔一餐廳外「等位」時,發現一名醉漢在其車尾位置小便,雙方互罵期間男子向醉漢揮了一拳,醉漢應聲倒地,送院後原無異樣,惟其後傷勢急轉直下,9日後因頭部受傷身亡。男子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被判囚20個月。
醉漢車尾小便惹爭執
法官薛偉成指出,被告方子陽(26歲)雖沒意圖殺死事主李瑞揚(58歲),但事主案發時受酒精影響,狀G不穩定,亦無還擊之力,被告一次的襲擊奪走其寶貴生命,是一次悲劇,被告事後亦沒向事主提供協助,判處被告監禁20個月。
案發今年1月12日晚上約10時半,事主與朋友在灣仔駱克道權發酒家用膳,喝下大量白蘭地,其後他獨自離開,橫過馬路去到被告的七人車後方,當時被告正與女友及一名男乘客在車內等候用膳,被告發現事主在其車尾小便,即落車指罵事主,其間用右手拳打事主臉頰,事主仰後倒地發出「?」一聲,被告繼續喝罵事主,並稱「只係一下,唔好扮洁v,其後開車絕塵而去。
被告育3兒子 交兒童院照顧
警方接報到場,事主當時身上無明顯傷勢,並試圖趕走救護員,至護士在醫院檢查事主時仍認為他正常,至翌晨事主情G急轉直下,醫生發現其頭部有骨裂及有急性腦硬膜下出血等情G,事主接受手術後同月21日身亡。警方在事主昏迷期間、即同年1月19日,趁被告從澳門返港時將他拘捕,他在警戒下承認因事主在其車尾小便及用粗口罵他而掌摑事主。
辯方指出,被告對犯案感後悔,他與前女友及已分開的妻子先後誕下3名4至9歲的兒子,全部由他照顧,他因此辭去工作,案發時靠綜援生活,3名兒子現由兒童院照顧。被告有11次案底,7次與搶劫有關。
【案件編號:HCCC28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