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摑童罰款
【明報專訊】8歲女童疑因功課問題被補習教師及助理要求自摑40巴掌案,涉案的補習教師及助理早前共被控10項普通襲擊及虐兒罪。裁判官昨裁定其中9項控罪表證不成立,助理獲當場釋放。補習教師則在修訂控罪後,承認為糾正女童的學習態度曾掌摑女童一巴掌,理由是「愛之深,責之切」。裁判官建議被告接受專業教學訓練,以及設身處地從母親的角度出發,以另一種方式教導學生,最終判處她罰款6000元。
稱「愛之深 責之切」
涉案的補習教師梁碧君(48歲)昨承認,去年11月26日,因女童的學習態度差,多次計錯算式,在盛怒之下,打了女童一巴掌,事後感後悔。翌日,梁已經在其他同學的面前向女童道歉。辯方代表在求情時指出,梁在收生時,已獲家長同意,如學生的學習態度不佳會先警告,其後才體罰,但只局限於打手板。
裁判官同意梁盡心照顧學生,但若設身處地,作為母親都不想子女得到此等對待,建議梁接受專業的訓練,以更好的方法處理事情,或更能得到家長的尊重。
【案件編號:ESCC2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