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在上月《福布斯》雜誌的女子運動員收入中,過去1年收入2360萬美元是排第2位,當中1800萬美來自代言人合約,故她若在球季尚未結束就遽然退役,或需付出不菲的違約金。李娜在《福布斯》的女子運動員收入榜僅次俄羅斯的舒拉寶娃,而獲得大量金錢主因是她擁有10份代言人合同,當中包括去年中網結束後,獲得某澳洲某知名度假村的2年合約,以及一些新的中國品牌,一般相信他們都不會讓李娜「話走就走」,所以「娜姐」面對的可能是收入「大縮水」,甚至需繳付龐大的違約金,故,退役一事對她本人、其經紀公司IMG和贊助商將可能是「三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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