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昨日起展開為期一周的「單車安全運動」,嚴打單車違例事件,昨日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於牛頭角街頭,展開打擊單車違例行動時,發現有中年漢駕駛電動單車在路上飛馳,截查後證實該單車需要領牌才能駕駛,男子涉嫌駕駛未登記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沒駕駛執照及沒戴頭盔等4宗罪被捕帶署。 屬電動車輛 駕駛須領車牌 「單車安全運動」由昨日至本月23日舉行,警方會在全港多個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向市民推廣單車安全信息,並會加強檢控違例騎車事件。 昨早約10時半,有警員沿牛頭角振華道上斜巡邏,發現44歲姓陳男子正在騎單車,但雙腳並無踩踏動作,相信該單車屬電動車輛,於是截停陳某,調查後證實涉事單車需領有車牌才能駕駛,但陳卻未有領牌或戴頭盔,涉及4宗罪被捕。 警方事後召拖車到場,把該電動單車拖往何文田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調查。警方強調騎單車時必須遵守交通法例,違者會被檢控。而今年首8個月,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共1646宗,導致1691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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