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註冊牙醫尹銘洋被控4年前為一名11歲女童矯齒前,未有足夠檢查及未有適當診症,以及在得到病人及其父母同意做手術前,未解釋其他可行治療方案等,牙醫管理委員會昨裁定尹4項專業失德罪成,判即時停牌3個月,又指尹在答辯時偽造證供,將會把有關資料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偽造文件交相關部門跟進 早前註冊姓名為「尹志恆」的尹銘洋,於2010年7月起為上顎牙齒參差不齊的11歲劉姓女童,先後拔掉4隻牙齒及矯齒,但沒有拍下手術前女童牙齒的照片、未有做頭部掃描、牙齒咬合模型未真實反映女童牙齒狀況,亦沒有提供其他可行治療方案,沒有告訴女童和其父母做矯齒手術的風險和複雜性。 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左偉國表示,尹故意提供假證據,例如他提供病人用矽膠製造的牙齒咬合模型時,明確地稱是從病人口腔取得,但後來又承認該紀錄是偽造。他指尹作為證人不誠實、不可靠,表示會將有關資料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未妥善保護病人資料遭譴責 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尹面對壓力及情緒抑鬱,又交上一疊估計有100頁的個人履歷、進修證書、義工獎狀及求情信,但委員會考慮尹沒有前科,判即時停牌3個月,並建議牙醫委員會接受尹復牌申請前,尹須在矯齒方面修畢30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尹另外被控未有妥善保護病人資料罪成,遭委員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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