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譯員學師 須賽後檢討
[2014.09.15] 發表
【明報專訊】本港現有140名全職法庭傳譯主任,分佈在各級法院。司法機構表示,短期內將招聘傳譯主任。要加入他們,除了精通廣東話和英語外,應徵者須持大學學歷、在公務員綜合招聘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以及中英文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首兩輪考核中,應徵者須將中文法庭新聞翻譯為英文及即時傳譯中英文的案情。通過這兩關的應徵者將進行第三輪面試,最終獲錄取者將收到司法機構書面通知。
此外,法庭傳譯亦有跟「師父」制度,以確保和提升傳譯內容的質素。「師父」會與「徒弟」一起負責同一宗案件,如果遇上翻譯上的問題或者困難,他會馬上在旁矯正或支援。散庭後,更會與「徒弟」作賽後檢討,拿荇蚰顗漁衒▲i行逐句傳譯訓練。學滿師之後,新入職的傳譯主任才會「獨擔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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