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執行扁案,迄今已沒收龍潭購地等案不法所得5,630萬元(新台幣.下同),及執行扁珍罰金1,730萬,再加上賣掉扁家一戶寶徠豪宅,總計執行金額已逾2億元。
據了解,檢方原計劃待扁案全部定讞,再陸續執行變賣扁家遭查扣資產,但唯恐全部確定再執行曠日廢時,擔心部分查扣資產會因此減損價值,決定先行變賣扁家寶徠豪宅。
北檢2012年起執行扁案不法所得及罰金,特偵組先將涉及龍潭案、洗錢案的李界木3,000萬元、吳澧培的56萬多美元,合計約4,630萬不法所得,交北檢沒收繳入國庫。另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不法所得,北檢2012年也從珍兄吳景茂帳戶執行1,000萬結案。
扁珍目前判刑定讞的罰金刑,共計3.14億,還不包括向元大收賄2億元定讞部分,北檢只執行新台幣1,730萬,仍有2.9億多元待執行。
其中扁家遭瑞士凍結「海角七億」美金2,100萬,大部分已匯回最高檢專戶查扣,只剩約10餘萬美元的外幣基金,尚待變現匯回。
特偵組已將其中47檔外幣基金、股票投資組合,移交北檢變賣,卻因外幣基金、股票投資組合極為複雜,北檢雖請專業人員協助,但變賣困難,進度有限。
扁家另筆5.4億元海外資金,被瑞士司法機關凍結,特偵組在扁珍向元大收賄2億案確定後,透過司法互助請求瑞士匯回台灣,目前仍無進展。
陳致中在美國2棟房產,美方已完成拍賣,共得款189萬美元,特偵組已向美國司法部請求分享,正等待美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