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夜市、攤販每年超過3萬公噸的廢食用油不知去向,環保署一周來說不清楚,12日終於召集地方環保單位開會,研商納管廢食用油,確認下周一(15日)起將請各縣市政府「盤點」轄內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的廢食用油數量,環保署也將在1、2個月內,修法將廢食用油納入一般廢棄物應回收的項目。 環保署過去只納管資本額超過5,000萬元的西式連鎖快餐店,及資本額超過500萬元且產生廢食用油的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須上網申報廢食用油流向;目前納管家數前者987家、後者只有10家,總計去年申報回收的廢食用油約有2.8萬公噸。 呼籲攤商自主配合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各縣市環保局下周一針對轄內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進行廢食用油宣導查察,地方每天都要向環保署回報彙整,盼藉此納管全台八成以上的廢食用油,待年底建置新的申報系統,就可掌握近年全台廢食用油總量及流向。 至於要如何執行?吳天基指出,地方環保人員要一攤攤稽查可能會有困難,建議由夜市、攤商管理委員會當「領頭羊」,呼籲各小吃店、攤商自主配合,比環保稽查人員走馬看花來得有用。 不過環保團體質疑,地方稽查員僅800人,要如何掌握全台超過20萬的小吃店、攤商,最終可能還是淪為「紙上作業」,虛應故事一遭,執行上仍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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