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午,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公審3月1日發生的昆明火車站斬人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宣判,4名被告3人被判死刑,另一名女性被告因為懷有身孕,不適合處以死刑,被判終身監禁。 3名男犯全判死 人民網報道,去年12月以來,被告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和集團中唯一女性帕提古麗·托合提,以及已被現場擊斃的4名斬人疑犯,同與依明·毛拉等5人,一行共13人受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先後糾集於廣州、珠海、河南南陽、甘肅蘭州、雲南景洪等地,推選頭目、訓練體能、購買刀具,希望能夠非法出境從事恐怖活動,逐漸建立恐怖組織。集團中有人負責播放恐怖分子訓練影片,傳授殺人方法,有人提供資金,有人邀請新人加入。 報道稱,因偷渡出境未遂,2月24日起,4被告和被擊斃的4同伙在雲南一家理髮店內密謀在人煙密集的火車站用刀殺人,購買10多把長短刀,製作聖戰旗幟。案發前兩天,3名男性被告因涉嫌偷越國境在沙甸被捕。3月1日中午,其他5人發現該3人失聯,決定當日依計劃在昆明火車站斬人。當晚9時多,5人抵達火車站,持刀從候車區開始到站前廣場、售票大廳等地,隨意追斬民眾,致31人死亡,141人受傷。 案中4人被當場擊斃,帕提古麗·托合提被擊傷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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