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地溝油風波揭發港商以廢油製豬油,台灣昨起停止入口香港豬油,並對中、港及澳門所有食油實施百分百檢驗,且須附有官方衛生證明。港府無法提供輸台的豬油數據,台灣食藥署指本港在過去7年向涉事公司強冠供應2385噸豬油,即平均每年340噸;但事發一周後才現身的食環署長劉利群昨表示,本港無持牌食品商生產食用豬油,會擴大調查非涉事批次的「金寶運」豬油。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本港有更多「非法豬油」輸出各地, 促清查其他油廠有否涉事。
據悉,食衛局昨與保安局及海關開會,料跟進油商有否涉失實報關,並正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有需要會向警方要求協助。據《商品說明條例》第12章,任何人不得出口或進口應用虛假說明的貨品,除非涉事者已盡力亦不能發現虛假說明,否則一經定罪,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晤保安局海關 查油商有否失實
台灣衛福部昨公布停止從香港進口豬油,並對中港澳食油採取逐批檢驗管控,並須附有官方證明。據台灣食藥署資料,強冠自2008年起,7年來共進口2385噸香港豬油。大昌貿易行及南順均表示沒有出口任何油品至台灣。
本報周一向統計處索取本港進出口豬油數字,扣除轉口數據,本港去年共出口3379噸豬油,但該處至昨仍無法提供當中輸台數字。
食物環境衛生署長劉利群昨表示,當局高度重視事件,本港對產油公司有嚴格規管,現有9間公司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可生產食用油或把入口油入樽,但沒有公司同時領有可生產豬油的厭惡性行業牌照;另有3間公司持厭惡性行業牌照,正生產非食用豬油,而向「金寶運」提供豬油的「寶源」則持有厭惡性行業牌。
劉又說,調查會由原本集中於「金寶運」的兩個涉事批次豬油,擴至了解是否有更多批次涉事。她指今次事件複雜,相信是個別事件,未來會研究完善食物追蹤系統。
另台灣要求香港供台食油須附本港官方證明,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稱現有機制為出口食品提供收費官方證明,以往曾為香港製月餅及雞粉簽發,但一般不會為非本港生產食品發證明。
食安中心去年抽查超過450個食油樣本,全部合格,劉利群指未來一年抽樣數目盼增加不少於兩成。
議員斥部門互不通信息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食環署應知本港無油商製供人食用豬油,而海關應知有人出口食用豬油,但兩者互不通,令監管現漏洞,令香港美食之都形象「插水」,且隨時有更多「非法」豬油輸往其他地方,促政府嚴查,封存涉事豬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