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城規會今年7月批准林嘉芬重建逾一倍樓面村屋,元朗地政處曾對這申請發出「不反對意見」。而林之前直接管轄的元朗地政處,其專員是趙莉莉,原來趙與林早年曾共事於同一組別。根據記者翻查1990年代的政府電話簿,早於17年前,趙曾是林的下屬。林及趙於1997年及98年同時任職於地政總署「系統性鑑辨本港斜坡維修責任小組」,林當年是高級產業測量師,趙是產業測量師。 其後兩人分別調往不同崗位,至2011年5月,林嘉芬晉升為地署「新界一姐」,統管北區、沙田、大埔及元朗4個地政處。趙莉莉於2013年由港島區調往元朗,升任元朗地政專員。換言之,兩名同袍分道揚鑣16年後,趙再次成為林的下屬。 地署發言人上周五重申,署方會根據機制秉公處理,並會確保林嘉芬的重建村屋申請,不會由申請人的直接下屬作出決定。地署一直強調,至今只對林的重建申請,向城規會發表了「不反對意見」,雖然城規會已批准,但該署尚未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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