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遼寧女子白春榮(圖左)26年前在廣東南海涉嫌偷竊4000元(人民幣,下同),被當地法院判囚8年,她從33歲坐監到41歲後,她的案件早前在佛山中院重審時獲判無罪,2660日的冤獄得到平反,近日獲得法院賠償逾65萬元人民幣。白聞判後「噗通」一聲跪地感謝法官,法官則代表法院向她鄭重道歉。 被指偷4000元 獲賠65萬 白春榮說:「我真的很感謝現在的法院,現在的法官,幫我平反了冤屈。」工作人員連忙扶起她並安撫其情緒。郭姓法官代表法院向她道歉:「經法院再審,你被改判無罪,鑒於你受到錯判羈押,造成了精神損害,我現在謹代表佛山中院向你鄭重道歉。」 1988年10月28日,當時33歲的白春榮因涉嫌盜竊4000元而被當時的南海縣公安局扣留審查,並於1989年5月4日正式將她拘捕。同年7月28日,佛山市南海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白春榮入獄8年。翌年3月28日,佛山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前後被關押2660日後,白在1996年2月8日刑滿釋放。佛山中院今年3月20日重審該案時,以證據不足等為由判白春榮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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