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08年赤柱塌樹事件後政府成立樹木辦公室,但為何《樹木法》遲遲未立?政府消息人士稱,政府對樹木法立法持開放態度,無斷然反對,但現實上社會未有足夠認可的樹藝師,一旦立法,業主亦無法找到合資格人士管理樹木,以滿足法律責任。 政府以增加樹藝師人數入手 消息又稱,由於無法例規定私人樓宇範圍的綠化率,每幢私人樓宇要種多少樹,視乎地契或城市規劃而訂,故樹木法會打擊業主繼續付錢種樹的意欲,甚至為避免犯法而斬樹,影響環境綠化。消息人士表示,政府現時希望先從增加樹藝人才入手,確保業主可找到合資格人士,令樹木得到護理。 身兼樹木管理專家小組成員的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表示,4年前政府成立樹木辦初期,全港只有20多名樹藝師,因政府引入新的樹木風險評估,包括評估路邊逾20萬棵樹,市場對認可樹藝師需求大增,本港目前認可樹藝師數目已增至逾400名。 市場需求升 樹藝師4年多19倍 蘇國賢認為,以現時認可樹藝師數目,不夠供應全港市場,若政府表明考慮立法,料需時數年才可通過新法例,相信其間市場會配合,例如學校會開辦相關課程,訓練人才。 政府亦已制訂認可樹藝師資格,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包括擁有樹藝師資格、完成樹木風險評估課程,以及有兩年樹木風險評估經驗。 職業訓練局於2014/15年度首度開辦保育及樹木管理高級文憑課程,為期兩年,提供45名學額,完成課程後可受聘於政府部門、樹藝服務公司及專業頧問公司等,亦可報讀本地大學相關學位課程,成為認可樹藝師。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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