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教育人員職工會會長張錦輝涉嫌襲擊9歲男學生案昨續審。事主被盤問下承認,被告時常訓斥他,故「唔鍾意」被告,亦「超級想」被告遭學校懲罰。 男事主供稱自己患過度活躍症,平日需靠服藥提升專注力。事主上課時愛跟同學聊天,故被告張錦輝(40歲)經常厲聲訓斥他。事主認為被告太嚴格,「我唔交功課,張sir就會鬧。做唔晒改正,張sir會用簿拍我心口」,他承認不喜歡被告。 當辯方指事主的供辭有誇大之嫌時,事主承認被告用腳踢其下腹時只用「中等力」令其跣倒,並未踢他至「飛出兩個身位」。 事主又稱說話偶然誇大,當他康復回校後,被告曾親口向他道歉。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0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19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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