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老舍文學獎、曹禺戲劇文學獎並稱為中國四大文學獎。 茅盾文學獎是中國首個以個人名義命名的文學獎,由中國作協於1981年依著名文學家茅盾的臨終遺願設立。以茅盾捐出的25萬元稿費設立長篇小說獎,每3年評選一次,後改為每4年一次。 相反,魯迅文學獎卻與魯迅本人的意願無關,創立於1986年,是中國作協為紀念文學家魯迅設立的獎項,評審範圍包括除長篇小說以外,還包括中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和評論、文學作品譯作,各單項獎每3年評選一次。該獎項要求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 老舍被認為是京派作家的代表,老舍文學獎專門針對北京作者、在北京出版和發表作品設立,由北京市文聯和老舍文藝基金會於1999年創辦,每兩至三年評選一次,獎項包括了長篇小說、中篇小說、戲劇劇本、電影、電視劇和廣播劇。 老舍文學獎專針對京作品 曹禺戲劇文學獎前身為「全國優秀劇本創作獎」,創立於1980年,每兩年評選一次,已故著名戲劇大師曹禺、於伶、黃佐臨等都曾任評委。1994年曹禺逝世,為紀念曹禺,該獎項改名為曹禺戲劇文學獎,內設劇本獎、劇目獎、評論獎和小品小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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