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企廚師在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到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其間與警員衝突,他昨承認抗拒警務人員罪,但法官強調需要保護執勤中的警員,或會判處被告短期監禁。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6月13日財委會開會期間,被告陳寧(30歲)到立法會大樓外示威。至傍晚,陳移向一名警員,警員向陳指正作人流管理,其後陳用右手肘推向警員右胸,警員失平衡倒向身後的示威者和記者。警員覺得右胸痛,但陳繼續指罵他。警員以涉嫌襲警拘捕陳,但陳嘗試離開,警方增援後拘捕陳。 官:需傳遞保護警員信息 辯方求情稱,在社企任職廚師的被告並非任何政黨成員,他關心社會且有熱誠,犯案只是一時衝動,已感後悔;此外案發過程僅1分鐘,涉事警員只受輕傷,請求判處罰款。但法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可能影響其他示威者,需向公眾傳遞要保護執勤中警員的信息。案件押後下月3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22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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