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藝人柯震東因吸食大麻在北京遭行政拘留14天,最快下周四(28日)獲釋,但因柯設籍台灣台北市,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台北市刑大立案偵辦,並將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向內地司法公安部門調取相關資料。柯震東返台後,將被傳喚採驗尿液及毛髮,若確定吸食第二級毒品大麻,初犯將送法院裁定觀察勒戒,最短40天,最長兩個月。房祖名因涉及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大陸屬刑事案件,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台灣法律,柯震東因施用二級毒品,檢警不會在他入境時將他拘捕,但檢警將會傳喚他說明並採驗毒品反應,並了解柯平日在台的活動及交友狀况。
藝人胡瓜曾勒戒50天
由於柯震東為初犯,檢察官可先將他送交觀察勒戒,一般勒戒過程至少40天;綜藝節目主持人胡瓜多年前即因吸食大麻,到台北看守所接受觀察勒戒50天。另一方面,柯也可自費前往檢方指定的醫療處所執行戒癮治療,其間並接受驗尿,以換取「緩起訴處分」;但無論是不起訴或緩起訴,若柯震東5年內再犯,就得遭檢察官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