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持英文及教育雙學位、8級鋼琴及5級樂理的小學教師,雖未曾受音樂教育專科訓練,但具3年教音樂科經驗,上月獲觀塘官立小學(牛頭角道)聘任為英文及音樂科教師。她本月初致電學校查詢時,校方卻突然指她「不夠資歷教音樂」,並以「教育局不允」為由拒錄用。該教師向教育局投訴不果後,再向本報投訴,校方其後稱「一場誤會」,並會繼續聘請她。教育局表示,鼓勵學校調配曾受音樂專科訓練的教員任教音樂科,正與學校跟進事件。
教局﹕鼓勵專科訓練教員任教
教育局續稱,官立學校聘請月薪臨時合約教師,須向教育局遞交申請,獲批准才可正式發出聘書。本報昨致電觀塘官立小學校長麥惠英,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投訴人稱,上月16日到觀塘官立小學面試,關姓副校長同日下午致電通知她受聘為合約教師,月薪2.6萬元,又叮囑她「已經請鬻A,不要再搵工」。她翌日到該校遞交學歷及工作證明等文件、填妥入職表格,以及領取查核性罪行定罪紀錄的僱主證明書等。
及至本月7日,投訴人因一直沒收到校方就籌備開學會議安排的通知,主動致電學校查詢,關副校長同日下午致電回覆她時,卻稱她「不夠資歷教音樂」及以「教育局不允」為由,拒絕聘請她。
拒他校機會 始知失教席
暑假是教師覓教席的高峰期,投訴人表示,獲觀小聘書後,拒絕了另一官小的聘任及逾10次面試機會,批評校方反口是「不負責任」。
她續稱,失去教席後,將無法負擔每月供樓及供養母親的逾萬元費用,感到徬徨。
教育局職員:不如再搵工
該教師稱曾屢次致電學校,仍無法聯絡校長,遂向教育局投訴,局方職員當時稱「最多出封warning letter(警告信)畀學校,妳不如再搵工啦」,她感不滿,再向本報投訴。本報記者昨分別向校方及教育局查詢,校方下午主動致電她,稱改變決定。
投訴人其後向本報稱,事件源於「教育局與學校之間有誤會」,局方之前僅就是否聘任她向學校提供意見,「但校長誤會鱈Y唔請得」,現時該校已承諾會繼續聘任她。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