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年前﹐多倫多市舉行G20集團峰會期間﹐警方拘留逾千名市民所引發的集體訴訟﹐原於去年被法官以案件涉及面太廣為由而叫停﹐但控方不服上訴﹐安省上訴法院3名法官組的委員會在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昨決定將集體訴訟一分為二﹐繼續審理。 法官判定﹐數百名市民分別被羈留在多市5個地方會當作一宗案件處理﹔有市民投訴在峰會期間﹐被拘留在混亂的羈留中心則當作另一宗案件審理。 委員會所撰寫的判決書指出﹐警方不能拘留一大班市民﹐目的只因為相信這群市民之中有一人可能牽涉犯罪活動。 判詞又指出﹐很多曾被拘留的市民可能因不想花費太多時間或金錢﹐而無法個別提出訴訟﹐如今法庭容許集團訴訟繼續進行﹐是一條讓他們追求公義的途徑。 法官又在判詞中提到﹐今次事件對公眾自由的利益損害﹐也許可以很輕易被淡化﹐但造成的傷害若經證實﹐便不能置諸不理。但該宗集團訴訟案中﹐控方對警方的指控﹐暫仍未獲得確認。 2010年6月﹐多市舉行20國集團峰會期間﹐由於有暴徒在市中心多處地區縱火及破壞﹐結果警方拘留逾千名市民。他們大部分被羈留24小時後﹐警方在未有提出指控下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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