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聲稱處於崩潰邊緣的青年,涉哄騙父母到其新居參觀,門一關上,即與友人拿出藏刀從後施襲,割開父母頸部,更將父母肢解,把殘肢放在專為犯案購置的雪櫃內,部分殘肢更用鹽和微波爐處理過。青年辯稱與父母的感情聯繫每G愈下,父母需負部分責任,故動殺機。他與友人否認謀殺罪,昨日在高院受審。
稱動殺機因感情差
首被告即兩名事主的次子周凱亮(29歲)及次被告謝臻麒(35歲)同被控於去年3月1日謀殺夫婦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二人各否認兩項謀殺罪,但承認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周以案發時精神失常減低刑責為由,承認一項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位於大角嘴海興大廈的案發單位為謝臻麒租用,周凱亮涉於案發前4日,聲稱將搬入該單位,邀請父母前往參觀與幫忙收拾,謝亦於同日辭去工作。周與父母約好3月1日父母不用上班時前往單位,閉路電視拍到他們於早上約11時40分到達單位附近,至中午12時,周獨自離開單位,控方相信兩事主在該20分鐘內已遇害。
控方料入門20分鐘內遇害
控方指出,兩名被告早決定肢解兩事主,令他們消失得不留痕[,周更把胞兄蒙在鼓堙A訛稱父母往內地旅遊,害胞兄一度前往內地找父母。至3月15日,兩被告雙雙被捕。
周在錄影會面中稱,他與謝在心靈及實際上的經歷均十分相近,關係深厚,兩人均是「徹底的失敗者」。前年9月他打算自殺,但謝叫他不要,兩人改為籌備殺人計劃。周表示,案發當日父母抵達單位後,他與謝從後偷襲,強而有力的謝先手掩周母嘴巴再用刀襲擊她。周亦試圖刺向父親頸部,但父親奮力反抗及呼喊救命,謝遂幫忙用刀將周父的頸割開。周說前一天,與謝事先將刀藏在單位梳化及衣服堆下。周承認在過程中受傷,故前往醫院治理。他其後返回單位,謝已將屍體肢解及放在雪櫃堙A餘下部分用鹽醃好放在防潮膠箱內。周稱沒參與肢解。
看首被告錄影 次被告改說法
但謝在錄影會面中有不同說法,他初時一直否認殺人,更指周母很好人,一向讓周到其單位住。案發前一天,周叫他翌日晚上7時後才可回家,他回家後聞到一陣消毒劑味,數日後氣味變得更強烈,他詢問下周笑了一笑,帶他入房並打開一個袋給他看,袋內有手等殘肢,周拒絕透露做了什麼,僅說解決了父母,更指謝已難以保持清白,謝遂按照周的指示處理殘肢。謝承認案發前曾往買刀,但稱是由於周叫他買刀切牛扒「送紅酒」。警方問他為何家堻o麼多鹽,他則指自己患有香港腳,鹽可用作浸腳消毒。其後警方播放周的錄影會面給謝看,謝突然要求填寫認罪紙,警員表示沒有,謝才突承認與周「一人一件」殺人,並曾參與肢解和煲殘肢,其後拒絕回答問題。
警方在案發單位中,兩個用膠紙密封的雪櫃內發現,內藏一名事主的人頭,並有多個發泡膠盒及膠袋載有皮膚組織、器官,甚至生殖器官包括陽具及子宮等。警方在另一房內發現3個用膠袋包茠瑤曳陛A內藏更多殘肢,包括較為完整的四肢等。法醫稱殘肢可重組成兩個大致完整的人體架構,但由於殘肢曾被雪藏及用鹽處理,部分曾被微波爐「叮過」,故未能準確推測死亡時間。警方亦在單位搜出買刀和雪櫃的單據,以及寫有針筒、人體血容量的字條及購買工具的清單等。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6/13】
明報記者 陳倢朗
實習記者 黎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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