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衛局在2012年底就嬰幼兒奶粉銷售守則展開諮詢,事隔1年多終公布結果,逾半數意見書支持規管奶粉銷售,而衛生署向500名媽媽做的調查顯示,近六成半贊成限制奶粉廣告。至於禁賣可供36個月嬰幼兒食用奶粉的廣告,較具爭議,中大兒科學系要求擴大規管至任何年齡兒童奶粉等食品,奶粉商則要求收窄至規管0至6個月的奶粉,食衛局對此未有明確表態,但指出較大嬰幼兒奶粉的推廣會助長嬰兒奶粉宣傳。 奶粉商倡只限0至6月奶粉 政府建議推出的自願奶粉銷售守則,提議禁止0至36個月的嬰幼兒奶粉推廣,食衛局昨向立法會提交諮詢結果,接獲158份來自奶粉商、醫療界等各方的意見書,其中55%、即87份表態支持方案,奶粉商業界則普遍反對。 文件引述衛生署的意見調查,在500名受訪母親中,約64%贊成限制嬰幼兒奶粉廣告宣傳及推廣,77%贊成母乳餵哺及奶粉資訊應由非商業來源發放。有團體認為應禁止業界舉辦所有推廣活動,並擴大限制推廣範圍至包括父親;反對意見提出應容許廣告宣傳,只規管內容,另亦應准許舉辦媽媽會、促銷活動及派發免費樣品。 中大兒科倡規管所有兒童奶粉 另外,各方對規管年齡範圍的反應兩極,中大兒科學系建議規管範圍應涵蓋更多產品,如包含任何年齡兒童適用的配方奶粉,以及兒童偏食奶粉、孕婦奶粉及嬰幼兒食品,因這些產品美化或宣傳為代替均衡飲食的食品,且會對兒童飲食習慣帶來不良影響。奶粉商則提出,較大嬰兒奶粉公認為補充食品,當局的建議與世衛守則或國際慣例不符,建議只規管0至6個月嬰幼兒奶粉。 食衛局表示,較大嬰幼兒奶粉銷售時常使用非常近似嬰兒奶粉的包裝、品牌形象及標籤,「實際上就是嬰兒配方奶粉的宣傳」,早前世衛亦強調有需要規管較大嬰幼兒配方產品。至於涉及營養聲稱部分會另行立法,稍後另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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