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早前破獲利用鐵線干擾食肆電表及煤氣表、調低讀數以少付煤氣及電費達4000多萬元的犯罪集團。涉案其中兩名食肆東主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分別被判囚17個月及8個月。兩人不服上訴,其中1人昨獲減刑5個月,另一人上訴被駁回。 上訴人陳耀輝(37歲)及陳燁志(52歲)早前分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7個月及8個月。辯方指陳耀輝事後已賠償,於案中非擔當主謀,只被動接受他人邀請犯案;陳燁志則有良好品格,常向基層食客提供優惠。辯方稱,同類案件的一名被告早前獲輕判社會服務令,質疑原審法官判刑過重。上訴庭經考慮後將陳耀輝的刑期減至12個月,但駁回陳燁志的上訴,並押後以書面解釋判決理由。 【案件編號:CACC3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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