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密西沙加市的泊車行政性罰款明年起生效。為此﹐市府將聘請一些專門官員執行此事。 密市附例執法部門負責人佛斯特(Mickey Frost)表示﹐密市的泊車行政性懲罰系統﹐從明年起就將開始執行。為此﹐市議會制定了一系列新的附例﹐來為該系統運行做準備。他表示﹐該系統作為一個管理程序﹐將可以把有關泊車罰款的爭執﹐從法庭移到城市政府﹐提供更加本地和可接近的系統。 他解釋﹐未來將由篩選(screening)和聆訊(hearing)官員來檢討行政性罰款。這些官員的職位是通過附例規定建立的。 他指出﹐行政性罰款系統﹐是發出泊車罰款單﹐並進行管理和檢討。該系統替代了安省相關法律下發出的罰款單。 在新的系統下﹐執法官員發出泊車違章罰款單。肇事車輛的業主需要付行政性罰款。車主可以支付罰款。也可以要求一名篩選官員檢討罰款。篩選官員可確定、取消罰款﹐也可延長罰款需支付的時間表。 如果車主不服篩選官員的決定﹐他們還可上訴到聆訊官員。但聆訊官員的決定則是最終的。密市目前已經聘請了一批篩選和聆訊官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