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光大集團旗下的光大證券14日晚發公告稱,公司因內幕交易案被中國證監會合共罰5.23億元(人民幣.下同)。 5責任人終身禁入市 光大證券公告表示,公司當日收到中證監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證監決定沒收光證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的1,307.08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亦沒收光證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35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億元。 中證監對光證ETF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上述5人亦因股指期貨內幕交易案,分別被罰30萬元。每人各合共被罰60萬元,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及期貨市場。另外,中證監決定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梅鍵的信息誤導行為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罰款。 決定書表示,已對光證內幕交易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光證、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均提交了書面陳述、申辯材料,未要求聽證,案件的調查及審理已經終結。 決定書稱,經查明證實,「光大證券在進行ETF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份股,實際成交72.7億元」為內幕信息。光證在8月16日下午將所持股票轉換為180ETF和50ETF並賣出的行為,及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IF1309、IF1312共計6,240張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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