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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21歲陳姓大學生在網路遇到未滿14歲的援交女,2人相約性交易後,發現少女純情好騙,邀少女當砲友,少女見陳長得不差,不但沒有開口要援交錢,交往期間還以自拍裸照相贈,表達愛意,反被陳男當作威脅、恐嚇取財的工具。
據自由時報報道,法官一審重判陳某4年8個月,台中高分院審酌陳已賠償80萬元,改判2年徒刑、緩刑4年,提供義務勞務21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