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財團在洪水橋早早收購農地,雖要「坐貨」多年才可善價而沽,但有學者批評,這種港式企業的發達秘訣,大大加重了港人的居住成本。而最新的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政府又「急轉恁v,由原來計劃強制收回農地,改為容許公私營合作,變相令地產商再次成為贏家。有議員認為,政府有需要考慮於洪水橋改用強制收回農地模式,打破地產商囤地「必發達」的期望,進而推動香港財團發展新產業。 鍾劍華﹕可促使財團轉型 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回顧新市鎮發展史,每次都令發展商「發大達」,但這生財方式也令港人的居住必需品淪為富人的「投資工具」,大大增加解決港人蝸居的難度,故建議政府可按現行法例,考慮強制收地,儘管此舉很有可能觸發地產商跟政府對簿公堂。他說,有此變革絕非眼紅地產商,而是權衡公眾利益後的較佳選擇,更可促使財團轉型發展創新產業。 他表示,政府目前須先建立足夠住宅土儲,未來才有本錢與地產商打持久的官司,否則或擋不住市民急需住屋的輿論壓力,再次「放生」地產商。 李永達﹕打官司政府贏面甚高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范國威贊成在洪水橋強制收地,除令公帑得益最大化外,未來也再毋須遷就各發展商擁有「不同形狀」的地皮,可更有效「用盡」土地。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亦表示,現時政府收購新市鎮農地呎價為948元,而地產商一般收地呎價介乎100多至400多元,故只要落入新市鎮範圍,基本上地產商穩賺不賠。然而,地產商絕不甘心政府徵地,因政府收地每呎利潤只是數百元,但若能私營自行發展,每呎利潤可暴升至數以千元計。 李表示,若強制收地,地產商大有可能提出司法覆核,但法例已授權政府收地,官司「贏面」甚高,一旦勝訴成為先例,未來其他收地難題便可迎刃而解,「不明白為何政府在免費電視發牌一事上大興訴訟、毫不猶豫,但在收回農地上,卻很擔心與地產商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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