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葵涌揭發父親強迫幼女作猥褻行為的案件。警方消息稱,上周五(27日)下午,一名父親接6歲女兒放學,返回石籬h寓所途中,藉故將女兒帶到公園暗處「體罰」,強迫女兒自行用手指插下體,直至女兒下體受傷流血,不斷嚎哭始准返家,事後女童母親得悉事件後與丈夫爭吵,但未有即時報警。 出血始准停 妻3日後報警 至昨晨9時許,妻子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向14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拘捕46歲姓楊父親,受害女童則由老師陪同送院檢驗。楊某經調查後獲准保釋候查,10月下旬須返署報到。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如此令人髮指的罰體小童行為,完全不能接受,這對受虐兒童心理及身體會造成深遠影響,任何理由也不是施罰藉口。何說,就上述事件,母親如懷疑女兒曾經受虐,應盡量避免父女再單獨相處,切記不應因擔心家庭失去經濟支柱而讓子女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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