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居民納庫達(Yasmin Nakhuda)為爭取「宜家猴」達爾文(Darwin,圖)的擁有權而與動物庇護所對簿公堂的官司,已在昨天因安省高等法院的一紙裁決而塵埃落定。
根據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瓦利(Mary Vallee)宣布的裁決,「宜家猴」達爾文是野生動物,不應回到自稱是「宜家猴」媽媽的前女主人納庫達的懷抱,牠的擁有權歸其現時居住的Story Book Farm Primate Sanctuary庇護所所有。
去年12月的一天,本應留在車中的達爾文被人發現在北約克「宜家」(Ikea)家具店門外的停車場上游蕩,惹來不少途人圍觀,牠隨後被多倫多動物服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帶走。達爾文在當時身穿時尚外套及尿片的照片,迅即通過社交網站流傳至全球各地﹐成為各國報章爭相報道的「名猴」。
達爾文在被多倫多動物服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帶走後,一直居住在位於安省Sunderland鎮的Story Book Farm Primate Sanctuary庇護所。達爾文的前女主人納庫達為了重新奪回擁有達爾文的權利,而不惜與動物庇護所對簿公堂,她還指控多倫多動物服務部門以欺騙的方式,迫使她放棄了達爾文的擁有權。
儘管納庫達為爭取達爾文的擁有權而付出了諸多努力,但最終仍無法如願以償。
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瓦利已在昨天就該宗案件宣布了裁決。裁決書中指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達爾文是野生動物,而不是私人的寵物。當達爾文從納庫達的車中逃離時,納庫達已經失去了牠的擁有權。
對於納庫達指控多倫多動物服務部門以欺騙的方式迫使她放棄了達爾文的擁有權,法官瓦利對此並不認同,她在裁決書中指出,納庫達在當時感到不安,但她在表格上簽字時並未受到過度的影響。
瓦利還在裁決書中強調,該宗案件並不涉及猴子的最大利益,她寫道:「猴子不是孩子, 看上去也許是無情的,猴子是一件物品,換言之是一件財產。」
值得一提的是,納庫達在早前曾兩度嘗試透過法院將達爾文暫時接回家中,但均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