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疆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鄯善縣「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吾拉音.艾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阿不都拉.斯熱甫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艾克拉木.吾斯曼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法庭審理查明,今年以來,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與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多次預謀進行暴力恐怖活動。6月25日,艾克拉木.吾斯曼在為犯案的刀具開刃時,因涉嫌犯罪被拘留。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等人恐事情敗露,決定提前實施恐怖襲擊。6月26日早晨,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熱甫力與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等13人在魯克沁鎮主麻市場東側的木材場聚集,先後襲擊魯克沁鎮派出所、鄯善縣公安局特警大隊山南中隊、魯克沁鎮政府等地,瘋狂砍殺公安民警、幹部、群眾,焚燒辦公樓、車輛,致公安民警、幹部、群眾共24人死亡,23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