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廉署應定期向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匯報公務酬酢超支和餽贈「非標準」禮物的情G,而廉署的定期內部審核帳目結果亦應提交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要求廉署的款待應恢復簡約原則,避免奢華。 白韞六:已發新指引收緊規限 廉政專員白韞六昨表示,將積極跟進及改善報告所指的不足處,亦接納委員會全部建議,已在5月發出新指引,收緊對酬酢、款待等開支規限,另會設立電腦系統處理有關申請,並擴大內部審核機制至全個公署。 廉署在「湯顯明事件」發生後已提出一系列改善措施, 並得到獨立檢討委員會贊同。措施包括推出標準表格和發展電腦系統處理酬酢開支;集中由行政總部買酒和儲酒;定期做內部審核帳目,由廉政專員親自審核結果,並交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以及禁止在公務場合以烈酒款客。 另行買酒倡須計入酬酢開支 酬酢方面,委員會建議,另行買酒、其他食品及飲品時,必須一併計算在該次酬酢開支內;與政府共同商定廉政專員「實報實銷酬酢津貼」的使用規則;對記入宣傳撥款帳目的酬酢,應收緊控制;並且須保留足夠紀錄,記下酬酢目的、賓客的公務身分等。 報告又建議,廉政專員舉辦的酬酢,應親自決定有關開支應否記入公務酬酢撥款帳目、實報實銷酬酢津貼抑或自己支付;廉署常規應列明,超出政府指引所訂的用膳人均開支上限時,應記錄理據;款待應恢復簡約原則,避免奢華;亦應定期向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匯報公務酬酢超支情G。 餽贈方面,報告建議廉署盡量將公務場合互送禮物的情G減至最少,又應擬備標準禮物清單,以供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覆檢,並把所贈的「非標準禮物」、其價值及受禮者,定期向該委員會匯報。廉署亦應加強採購程序管控,確保人員索取超過一個報價。 外訪方面,報告指出,廉署務須審慎避免外訪期間無關公務的行程;專員申請外訪時,應明確告知特首所有擬訪地點;就機票報價應容許更多競爭,若必須指定航空公司,應列明理據;廉署亦應統一內部表格處理外訪;在提升機位等級必須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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