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3歲恆春籍漁民蔡波日前駕駛膠筏,在菲律賓巴丹群島海域捕魚遭菲國民防船扣押。漁業署5日晚主動澄清該海域雖是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但蔡已闖入菲律賓小島12浬領海內,目前外交部及漁業署已和菲律賓接洽,盼以行政處分裁罰盡快釋放蔡波,但在尚未做出行政裁罰前,要求菲必須以人道對待。
菲律賓漁業署5日指稱,台灣漁民蔡波在菲律賓北部海域被捕時,還有多艘台灣漁船與他一同捕魚,後來這些漁船逃逸。
菲律賓漁業署說,巴丹群島省3名警官於3日下午4時,在迪特蘭島以北的海域逮捕蔡波。根據地圖,迪特蘭島是巴丹群島的一部分,距台灣恆春約176公里。
菲漁業署報告說,蔡波和他駕駛的藍色膠筏被捕時,正準備將漁獲載回附近一艘母船,被漁民海上巡邏隊及執法人員發現,乘小漁船攔截,其他多艘疑似台灣漁船見狀立即逃逸。
菲24小時書面回應
據台灣媒體報道,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蔡波的手機還是通的,經駐菲律賓代表處秘書回報,除派翻譯到場協助,5日下午1時30分,也接到駐菲代表處傳真書面報告到外交部,「這也是台灣有史以來,首次在24小時內接到菲律賓官方書面報告」,過去菲律賓押人沒那麼快通知,甚至不通知,顯示在廣大興事件後,台菲在6月開的漁業預備會議,已發揮效果。
要求人道照顧權益
沙志一說,根據菲方初步報告,蔡田號是在巴丹群島第三塊島北方距岸40公尺遭扣;船上有釣具及魚叉等,船上漁獲包括龍蝦、海蛇及魚餌共36.7公斤。
由於外界強調此海域是台菲經濟重疊海域,但沙志一解釋,這不包括菲小島12浬領海,若真的不慎「撈過界」,將以行政處分的方式來處理,過去有罰5萬美金的案例,換算台幣約150萬元,蔡波即可被釋放回台,但若是走法律途徑則會拖1、2年,所以漁業署與外交部目前朝行政程序和菲律賓交涉,人尚未釋放前,要求菲政府負起人道照顧權益。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周穎華5日強調,菲方回應已展現善意,台方也肯定菲方沒使用暴力,台菲漁業談判第一次預備會議的共識,絕大部分已在實踐,後續台菲漁業談判不受影響。立法委員林郁方指出,海巡署和海軍聯合護漁行動目前仍在持續進行,5日中午,海巡署和海軍就各有一艘艦艇在台灣南方專屬經濟海域中,執行聯合護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