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少年早前凌晨在荃灣有線電視大樓附近,打劫有線財經資訊台女主播李錦妍,導致其手肘及雙膝受傷。法官昨指3人犯案與在家中缺乏管教、誤交損友有關,分別判處他們接受感化及入更生中心,期望他們改過,其中建議打劫、年紀最輕的少年則因體重過輕,毋須入勞教中心。 3人判感化入更生中心 被告為陳嘉輝(17歲)、葉宜發(17歲)及雷姓少年(14歲);涉嫌負責「睇水」的蘇姓少年(14歲)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無罪釋放。 3名被告的親友昨均到庭支持。辯方引述報告稱,陳嘉輝為獨子,其母雖曾為懲教助理,但無法成功管教陳。次被告葉宜發同為獨子,父母在他3歲時離婚,葉的成績原不俗,但升中後誤交損友、追隨黑社會分子,成績一落千丈,中二時更全科不及格,其父母卻不清楚兒子狀G。 至於有讀聽障礙的雷姓少年,亦有與黑社會分子往來。其父於他1歲時離世,雷母曾為照顧他而辭工,但因雷性格反叛,常與母親有衝突,其母扣減零用錢作懲罰,卻致兒子以身試法去掙錢。法官指她顯然未能有效管教兒子。 身高5呎7吋 僅六七十磅 法官判刑前為眾被告索取勞教及更生中心等報告,但辯方透露身高5呎7吋的雷體重僅60至70磅,體格不達標,故不建議入勞教中心。而葉宜發亦稱其左手做過骨折手術,要求毋須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搶劫罪行嚴重,眾被告明顯有預謀犯案,雷雖最年輕,但為犯案倡議者,陳嘉輝因與葉是朋友才參與犯案,角色較輕微,但考慮3人無案底,被捕後主動助警方供出共犯,判陳嘉輝感化18個月,葉宜發與雷入更生中心,希望紀律訓練能助雷重塑性格、遠離損友。3人須各向女事主賠償1000元,以補償她受驚及受傷,以及手袋肩帶遭扯斷。 3月9日凌晨零時左右,李錦妍下班後路經大涌道與海盛路交界,遭眾被告推倒地上、掩口搶去手袋。她高聲呼叫,在同事及途人協助下擒獲首被告。事主其後尋回手袋,無財物損失。 【案件編號﹕DCCC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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