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受賄2389萬 滇前書記秦光榮待判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委、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圖)受賄案,昨在成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秦光榮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新京報》報道,成都市檢察院指控秦光榮2003至2014年間,利用擔任雲南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及他人在工程承攬、股權轉讓、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2000至2018年間,秦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約2389萬元人民幣。報道稱昨日庭審上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秦光榮做了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
69歲的秦光榮為湖南永州人,曾長期在湖南任職,1999年起調至雲南。2018年11月,其擔任中國華融旗下港股上市公司華融投資主席的獨子秦嶺,捲入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案被帶走受查。去年5月,秦光榮主動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