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性癌症(Metastatic cancer) 是從發病的身體部位擴散至其他部位,原來的癌病稱為原發癌(primary cancer),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的稱為轉移性癌症或繼發性癌症(secondary cancer),轉移性癌症與原發癌的細胞相同,例如,當大腸癌擴散至肝臟,在肝臟的癌細胞是大腸癌細胞,是大腸癌細胞轉移至肝臟、而不是肝癌細胞。
所有癌病的細胞都會擴散,但轉移性癌症通常只是用來形容「實體腫瘤」(solid tumours),例如已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的乳癌、前列腺癌、肺癌等,血癌、例如白血病(leukemia)、淋巴瘤(lymphoma) 和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 等並不稱為轉移性癌症,因為醫學界認為這些癌症在確診時已廣泛擴散。
但有些癌症病患者並不會發展成為轉移性癌症,癌症會否擴散取決於多個不同的因素,包括:癌病的種類、原發癌的生長速度及等級(grading)、生長的部位及大小、病發時間的長短、曾否接受治療及對治療的反應等。
轉移性癌症可在原發癌確診和接受治療後多年才發作,但有些癌病在確診時已擴散。
當癌細胞生長和分裂時,他們會從原來生長的身體部位轉移到其他部位,癌細胞擴散的方法有三種——
( 一) 直接伸延或侵入:原發癌伸延至附近的組織或器官,例如前列腺癌伸延至膀胱;
( 二) 淋巴擴散(Lymphatic spread):癌細胞從原發癌脫離,經由淋巴系統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
( 三) 血行擴散(Bloodstream spread、或稱 hematogenous spread):癌細胞從原發癌脫離,進入血液循環系統、並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
人體的免疫系統通常會攻擊及破壞在淋巴系統和血液循環系統內的癌細胞,但有時癌細胞能避過免疫系統的攻擊而存活,並在身體其他部位生長,形成新的腫瘤;腫瘤要在新的部位存活及生長,必須形成自己的血液供應( 這稱為血管新生、angiogenesis )。
癌病可擴散至身體任何部位,大部份癌病都會較多擴散至某些部位,例如乳癌和前列腺癌較多擴散至骨、大腸癌較多擴散至肝、睾丸癌較多擴散至肺、卵巢癌較多擴散至腹膜等。
醫生會用以下的術語為癌病定名,形容是否已擴散、及擴散的程度——
( 一) 局部癌(Localized cancer):即癌細胞只局限於原來發病的部位,未曾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
( 二) 區域癌(Regional cancer):即癌細胞已伸延至附近組織或器官、或已擴散至附近的淋巴結;
( 三) 遠端轉移癌(Distant cancer):癌細胞擴散至離原來病發很遠的身體部位。醫學界通常稱擴散至遠端的器官或淋巴結的癌病為轉移性癌症,最常見遠端轉移癌的部位包括骨、腦、肝和肺。
癌細胞也會擴散至胸膜(pleura)、導致惡性胸腔積水(malignant pleural effusion) 或腹膜(peritoneum)、導致惡性腹腔積水(malignant ascites)。
通常治療轉移性癌症比還未擴散的癌病有更大的難度,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治療的目標是幫助患者盡可能延長壽命和維持生活質素,適當的治療可以控制和減慢轉移性癌症的生長,但轉移性癌病的細胞通常都不會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