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醫自己人(麥煒和醫生)

[2014-01-29]

麥煒和,小學作文「我的志願」是要做科學家,結果科學家做不成,神推鬼哄當上腦神經科醫生。面對中年危機,開始投入科普寫作,希望一圓兒時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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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界有不成文行規,假如親人患病,醫生都會交託給同袍治理,而不是親自操刀,內裏原因容後再表。

在親友聚會中,若果席間有一位任職醫生的,他通常都成為「眾矢之的」:「阿煒,仲記唔記得我?十三妹個四姨婆啊!上次你伯爺話供你去英國留學,估唔到咁快就做咗大醫生返嚟。係呀,我早排睇街症,個醫生開咗呢隻眼藥水俾我,唔知啱唔啱呢?」

十三妹個四姨婆,沒有任何資料,叫我怎樣答你?

Option 1(推搪):「Sorry,我唔係眼科,不熟悉眼藥水。」

Option 2(Hea):「那位醫生在香港有執業資格,眼藥水亦是衞生署註冊藥物,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不論揀一或二,也希望四姨婆(及席間其他親戚的親戚)知難而退;請別怪我吝嗇,晚輩不習慣未窺全豹便信口開河。醫生提供意見,必須承擔專業責任,假如建議偏離標準或合理的做法,醫務委員會便有權裁定他專業失德,要釘牌的。各位親友,請不要硬要我在聚會中提供所謂的醫學意見(這也適用於網友/教友、識破我醫生身份的餐廳侍應、的士司機等),那只會令我覺得未盡醫者的本分。

醫生照顧家人與照顧病患完全是兩回事,同樣是感冒,醫生會叫前者找兩粒piriton、panadol之類吃過便睡好了;換了是醫院的病人,便要第一時間抽取鼻液作快速測試,假如確診流感,就必須即時隔離、處方特敏福、呈報衞生防護中心、作社區個案追蹤……無他,那也是關乎責任問題。

遇到家人患上需要認真處理的疾病,醫生一般會拜託同事出手相助,何解?醫生必須與病患保持一段距離,如果過分聚焦,就會看不清周邊的重點,而治療的成敗往往是取決於後者。醫生需要客觀理性,但今次患病的是家人,就算平日斷症於電光火石、治病如探囊取物的冷面醫生,也會像廢了武功似的,他還是退下火線,乖乖做個病人家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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