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靚」影裙底 地勤判社服
【明報專訊】25歲機場男地勤今年4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的扶手電梯偷拍空姐裙底,被途人目睹並告知事主,地勤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因「見個空姐靚」犯法。被告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昨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稱自知犯法 事後已刪片
被告羅逸康(25歲)報稱是機場地勤人員。根據控罪,被告2025年4月17日為了其性目的,不理會其行為是否獲女子X同意,在香港國際機場中場L5上L6近6MC100號舖的扶手電梯以iPhone手提電話,偷拍X的私密部位。
案發日早上11時半,被告與X正乘搭上行的扶手電梯,其間被告站在X的背後,偷拍X裙底近30秒,被站在被告背後的男途人目睹。該途人在被告離開後告知X有人偷拍她,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我都係見個空姐靚,所以一時性衝動,拎鬫菑v部電話影佢裙底,用襄悃M性需要」,又稱知道自己犯法,「但我係第一次」。被告又稱事後已刪除相關影片。
【案件編號:WKCC 25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