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洗錢案 蕭炎坤稱錯信伙伴終醒覺
【明報專訊】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涉嫌參與倫敦金詐騙,涉款折合達267萬港元。蕭炎坤否認一項俗稱「洗黑錢」控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不自辯。案件昨於區院作結案陳辭,辯方稱案發時被告與人合作做生意,對方出資金及想藉被告的名聲經商。被告以為可依賴對方,「不小心」牽涉其中,但最終「醒覺」發現可疑資金後查問對方,法官稱「醒醒地啦,佢可以報警嘛」。案件押後至3月19日裁決。
稱買戶口洗錢毋須投資上百萬
被告蕭炎坤(現年78歲,報稱退休人士)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控方採納書面陳辭,辯方則有口頭補充。陳表示,控方指稱由被告擁有的「智金集團」尚未正式經營便有資金流入,故有「洗黑錢」之嫌,惟辯方立場是當時「智金集團」準備開業,每月辦公室租金連雜費開支逾40萬元,在2018年間投入逾400萬元。由於需支付營運開支,正好解釋為何被告會從涉案銀行戶口中提取資金。
陳續稱,若要購買一個可用於非法用途的戶口,可能花費數千至數萬元,毋須投入上百萬元。至於為何涉案銀行戶口中有不明資金流入,陳表示案發時被告與一名叫林萬璋的男子合作投資,由林負責「出錢」,被告「出面」利用其名聲經營公司。辯方不同意資金如控方所述是來歷不明,指有證據顯示資金由林公司注入,與雙方合作模式琣X。
蕭稱有查問資金 官:應該報警
暫委法官溫紹明質疑,有人突然找你「出面」做生意,但「非親非故,大家冇保障啦,會唔會好奇怪」,G且雙方沒有簽署投資協議,萬一林萬璋不願繼續注資,被告要自行承擔營運開支。辯方表示被告「做唔夠去保護自己」,溫官則指「不合理的天真」並非開脫理由。陳又稱,被告認為可以依賴林,「呢個係最唔小心鵀魽A但起碼最後醒覺驉v,並向林查問有關可疑資金,溫官指被告應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DCCC 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