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問答
【明報專訊】(1)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如何產生?
A. 由行政長官任命
B. 由立法會議員互相選出
C. 由選舉委員會任命
D. 由選民選出
(2) 以下哪些是立法會主席可宣告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行為?
(1) 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
(2) 喪失或放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分
(3) 接受政府的委任而出任公務人員
(4) 連續兩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者
A. (1)和(3)
B. (1)、(2)、(3)
C. (1)、(2)、(4)
D. 以上皆是
(3) 根據《基本法》,以下哪項有關本港宗教組織的描述正確?
(1) 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資助的權利
(2) 可先作申請,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
(3) 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獲保持和保護
(4) 獲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可興辦宗教院校及開設宗教課程
A. (1)和(2)
B. (1)和(3)
C. (2)和(3)
D. (1)和(4)
(4) 根據《基本法》,哪個機關∕機構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終審權?
A. 中央人民法院
B. 律師司
C. 終審法院
D.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香港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該機構是?
A.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B. 政制事務局
C. 政府總部禮賓處
D.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本刊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公民學堂 第0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