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推出短租登記系統
經營者須登記 違規每次日罰最高達5000元
【明報專訊】省房屋廳長柯議倫(Ravi Kahlon,右圖)昨日宣布,打擊短期租賃行動進入「第二階段」,要求所有經營者都必須在省府指定的網站登記。未登記的短期租賃將導致經營者和租賃平台都被處罰,對經營者每項違規每天最高罰款可達5000元,對平台的罰款則最高可達每天1萬元。
柯議倫在周一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省府全新短期租賃(Short-Term Rental, STR)登記系統現已上線。他說:「我們正採取行動,透過遏制非法經營的投機者,以助更多人在其喜愛的社區找到居所。推出該登記系統是為民眾提供更多長期住所的下一步,讓遵守規則的房東能繼續合法經營及接待住客,同時進一步打擊違規的投機者,為民眾提供更多長期居所。」
依據省府的說明,任何想在卑詩經營短期租賃,並在Airbnb、Vrbo等平台上招租的人士,都必須向省府登記,包括位於設有自住物業要求(principal-residence requirement)以外地區經營短租的房東。
省府指定的唯一登記網站為https://gov.bc.ca/strregistry,房東需透過該網站填寫網上申請表。在完成登記後,房東會獲得一個省級登記號碼,由5月1日,所有網上招短租廣告必須顯示該號碼。所有沒有附該登記號碼的廣告會在6月1日被除下。
此外,未登記的短期租賃會導致經營者和繼續列出該些租賃信息的平台都被處罰。對於違規經營者,每次違規的罰款為每天500至5000元;對於平台公司,罰款最高可達每天1萬元。
省府還指出,經營短租的房東每年都需要登記,費用從100元到600元不等 ,具體取決於物業類型。具體來說,房東自住物業的短期租賃,例如房東外出時所出租的整間房屋,或屋內的其中一間睡房,每年100元;房東非自住物業的短期租賃,例如第二套間、小屋(cottage)或後巷屋,每年450元;整幢分契式酒店,每年600元。
為了鼓勵提前登記, 2月28日或之前完成登記,費用將打五折;3月31日或之前則打七五折。
柯議倫指出,省府登記系統與現有地方登記系統的一個區別是,它有立法支持,並且不依賴平台的「善意」來刪除或限制不符合規則的清單。
省政廳初步數據顯示,自2024年3月以來,在設有自住房屋要求的地區,短期租賃平台上的整間房屋出租數量下降了一成。
溫哥華市議員周楠(Lenny Zhou)在新聞發布會上對登記系統的啟動表示歡迎,並指地方政府缺乏有效打擊非法出租的必要工具。他說:「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努力應對短期租賃市場中不合規運營商帶來的挑戰。雖然許多房東都遵守規定,但也有一些不遵守,這使得確保那些想把溫哥華當成家的人有住房變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