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行賄過億 李鐵認罪
【明報專訊】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被控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一審,昨(28日)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其中受賄合共776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行賄合共4205萬元,李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同一日,還有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前部長黃松受賄案,武漢市足球協會前常務副會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案和成都市足球協會前主席辜建明貪污、受賄、單位行賄案,分別在湖北松滋法院、嘉魚法院、通城法院開庭審理。
央視報道,咸寧檢方指控,被告李鐵2019年至2021年擔任男足國家選拔隊、國家隊主教練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5089萬餘元;李鐵2017年至2019年擔任武漢卓爾俱樂部總經理時,為河北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華夏俱樂部2675萬元。
李鐵2019年為當選國足主教練,自己行賄100萬元,請其任職的卓爾俱樂部行賄200萬元;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折合3905萬餘元。
現年46歲的李鐵在2022年11月被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去年8月,湖北檢察院指定案件由咸寧檢察院審查起訴。